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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说法其他 → 江平的“法治梦”:只向真理低头,自由高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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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的“法治梦”:只向真理低头,自由高于一切
来源: 特许与直销经营律师网 作者:匿名 发表日期: 2013-05-10 17:15:01 

江平的“法治梦”:只向真理低头,自由高于一切

发布时间:2013-05-09 13:23 作者:肖远 字号: 点击:1067次

  江平的梦是“法治天下”,他的学生、法学家贺卫方称他为“时代的法学教师”。


  真理和自由


  江平生于1930年,与吴敬琏同年,巧的是,名字里也有个“琏”字,父亲给他取名伟琏。这位银行职员之子7岁时随父母从大连迁到北京,定居于此,15岁考入崇德中学,开始参与中共地下党外围组织的活动,随后被保送进入燕京大学。


  1949年北平解放时,正在读大学二年级的江平报名参加“南下工作团”,为了家人安全,改名江平,甚至开始盘算自己会在哪座城市停留下来,投身人民革命政权的建设。未必遗憾的是,临出发前一天,上级新命令下来,组建北平青年文工团,他也是其中一员,这位在学校里只是参加过“高唱队”的年轻人,成为一名专业演员,之后又进入北平体育分会,做起了体育工作。


  1951年,江平因良好的教育背景和外语水平,被选中到苏联留学,尽管他并不情愿,还是接受了组织上的安排,学法律而不是体育,又是一次偶然的机遇,彻底改变了他的一生。


  新中国什么都要是新的,就像吴敬琏新中国成立后真诚地想为新中国建立一种全新的经济运行体制一样,被吴敬琏的母亲奉为至上法则、民国时期形成的“私法”体系——“六法全书”,在新中国建立之始便完全废除,试图以全新的法律体系取而代之。江平便在这旧法已“破”、新法远未形成的夹缝中,承担着让人充满激情,却不免虚无的重任。


  后来江平提及当时的那一代人,都是这样“两头真”的,早年的想法都非常真诚,而到晚年怀疑甚至否定当初的一些想法也十分真诚。“只有两头是真的,中间全是假的。”


  1956年,江平提前完成学业回到中国,进入北京政法学院,成为培养政法人才的“母机”。这位血气方刚的年轻人正要大显身手,丝毫未曾看到天边已经若隐若现的乌云。1957年,中共中央发起整风运动,江平被“引蛇出洞”,成为一名“右派分子”。这只是后面一系列政治运动的开始。务实的江平,表面上以一种低头“认罪”,而非坚持到底的策略,来缓解身上的政治压力。


  从被划为右派算起,到1978年被“解放”,江平度过了失意的20年,他成为时代的边缘者:被下放劳动,第一任妻子离他而去,因车祸失去一条腿,辗转于安徽和北京,最终在北京远郊延庆的一所中学里,才找到栖身之地。这既是坏事,又是好事。


  2010年,江平的《沉浮与枯荣:八十自述》出版之际,曾向该书的记录者陈夏红说:自己一生中比较可喜的事情,就是终究没说过太多违心话、做太多违心事,这得益于自己失意的这段时间,你不可能在那个时候,还想着为求得政治上的飞黄腾达,去做一些趋炎附势的事。


  1978年之后,这位“一生一世法大人”又回到母校。因急缺人才,1983年,一直被政治运动打压的江平,以留苏法学专业背景被调入领导班子,任政法学院副院长,主管教学。当年北京政法学院并入新成立的中国政法大学,1984年江平任副校长。


  在学校里,即使被左派人士称为“右派掌权”,他仍然我行我素,从不参与任何派系。他组织编写教材、寻找师资,在毕业生中挑选了100人,经过简单考试,让他们升为研究生,后来这100名学生大多留校任教,成为法大建校后第一批成规模的正规师资。


  很多法大的毕业生,在回忆江平治校期间的校园风气时,无不以活跃与自由进行描述,大家随意表达观点,即使在1985年发生严重的学生“罢餐事件”,江平也从未以高压手段对待学生,反而积极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安排专门领导和人员与学生保持沟通。他鼓励学生自组社团,不审查教师的讲稿,每月一次带领领导班子接受师生代表质询,甚至按照学生的反映撤换不称职的教师……


  1988年,江平出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因之前的校长都由司法部长兼任,江平事实上是第一位专职校长。1989年,为保证学生安全、劝阻学生走出校门,他坐在校门口与学生谈心,说:“如果你们谁要出去,就从我的身上跨过去。”这就是被一时传为传奇的“下跪事件”。1990年,江平被免职,在他最后一次以校长身份参加的毕业典礼上说:“我们无愧于历史,无愧于人民!一切是非功过让历史来做最终的评判吧!”


  启蒙与呐喊


  贺卫方之所以将自己老师江平称为“时代的法学教师”,是因为他在时代中扮演了启蒙角色。


  首先是在中国政法大学留下了自由的基因,在他治校期间,法大众多优秀学生汇聚在一起,很多都成为日后法学研究和普及的中坚力量。1989年,他以校长身份最后一次在毕业典礼上致辞之后的几年,毕业典礼上学生们都会高声喊着他的名字,即使他根本不在现场。


  如今的江平还是中国政法大学的终身教授,但他的学生们更愿意称他为“永远的老校长”,学校里任何活动都以请到他出场为荣。2010年,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说:“我们中国政法大学有一种精神,就是只向真理低头的精神。这种精神,就是江平现身以他的言行为我们打造的。江平先生永远是我们中国政法大学的一面旗帜,他的很多言行,影响着一代又一代法大人。”


  其次是“文革”之后,在令人窒息的学术空气中敢冒政治风险,传播民法思想,阐释以民法为基础的法治观念,撰写一系列教材,领国内法学教育之先。通过他的讲学,中国当时关于是否需要民法的争论越来越明朗:如果我们的社会要保持本性,追求人的幸福,就要在国家生活中,预留民法和个人的空间,个人尊严和自治是民法生活的核心,其最大的对立面就是计划经济和政治国家。


  江平当时编写的《西方民商法概要》,尽管粗糙甚至不免有“批判接受”的意识形态的味道,但其中提出众多民商法概念,今天人们耳熟能详的物权、公司、信托、契约、知识产权、侵权、破产等法律概念,都是计划经济体制下无从谈起的。江平适时接续民国学统,重新推出概念,事实上为市场经济的重新崛起提供了法律基础。


  随着中共十四大之后市场经济观念的深入,1994年,江平发起成立的中国政法大学罗马法研究中心召开第一届“罗马法、中国法、民法法典化”国际研讨会,他在会议论文中说:“(随着市场经济改革在中国的发展,中国的法制和法律观都在发生重大变化)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罗马法精神在中国的复兴、私法精神在中国的复兴、人文主义在中国的复兴。”


  2001年后,江平与吴敬琏高调宣布经济法与法学结盟,以一系列对话为中国改革带来极强的启蒙气质和破冰意义,为中国思想界打开了一扇窗,表明中国的思想界已经开始在一个更广阔的学术背景下理性而独立地思考建设现代中国的路径。


  再次,推动民法法典化。1996年,在《民法通则》颁布十周年之时,江平提出民法“走向法典化”的展望。1998年,江平参与“民法立法工作组”,为“民法典”制定了时间表:1999年3月完成《合同法》;从1998年到大约2003年,争取通过《物权法》;2010年完成“中国民法典”。


  这个任务至今仍没有完成,但江平还是保持乐观,2013年在接受《中国企业家》杂志记者采访时,他说:“目前民法典实质内容大部分完成了,只剩下一小部分,留待继续解决,至于最终是否以‘民法典’这个名称来进行总成,倒未必那么重要。”


  江平曾在学生返校20周年之际欣然题词“法治天下”,在他眼里,搞法治的人,唯一的梦想就是法治天下,天下真能够按照法治的理念去构建,但现实情况是距离这个梦想还很远。在他看来,法治与市场经济必须联系在一起,市场经济是经济上的自由、平等、民主,法治甚至还跟不上市场经济步履蹒跚的脚步。


  2009年,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的中国梦,就是法治天下。我们现在离法治天下还很远。美国梦也好,中国梦也好,在法治理念方面,我觉得总的来说,是一致的。中国有宪法,但是中国能不能实现真正的法治呢?在这种情况下,法治天下就包含了这个共同的理想。”


  曾经为了学生、私权,现在为了“法治天下”,江平从没停止过呐喊。即使面对空旷的山谷,声嘶力竭地喊出当下社会极其匮乏的常识,仍然没有任何有价值的回应,他还是要呐喊。


  本文资料来源:


  《出没风波里:江平和他的时代》、


  《沉浮与枯荣:八十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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